第四章第六节 财务成果的计算(会计分录汇总
第六节 财务成果的计算
(一)、利润的计算。
营业利润=营业收入-营业成本-营业税金及附加-销售费用-管理费用-财务费用-资产减值损失+公允价值变动损益+投资收益
其中:营业收入=主营业务收入+其他业务收入
营业成本=主营业务成本+其他业务成本
利润总额=营业利润+营业外收入-营业外支出
净利润=利润总额-所得税费用
(二)账务处理:
1.利润总额形成核算
(1)结转收入类损益
借:主营业务收入
其他业务收入
营业外收入
投资收益
贷:本年利润
(2)结转费用类损益
借:本年利润
贷:主营业务成本
销售费用
营业税金及附加
其他业务成本
管理费用
财务费用
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=本年利润贷方发生额-本年利润借方发生额
2.净利润形成核算
(1)计算应交所得税
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:
应交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×所得税税率
注:在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,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税前会计利润(利润总额)
根据纳税申报表的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:
借:所得税费用
贷:应交税费-应交所得税
(2)结转所得税费用
借:本年利润
贷:所得税费用
注:把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,净利润就形成了。
3.利润分配账务处理:
(1)将“本年利润”账户余额结转至“利润分配—未分配利润”账户
结转净利润
借:本年利润
贷:利润分配—未分配利润
结转净亏损作相反分录。
(2)按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(10%)提取法定盈余公积
借:利润分配-提取法定盈余公积
贷:盈余公积-法定盈余公积
(3)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
借:利润分配──提取任意盈余公积
贷: 盈余公积──任意盈余公积
(4)决定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
借:利润分配-应付现金股利
贷:应付股利
(5)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
(即:将利润分配的所属除“未分配利润”之外的明细账转入“未分配利润”)
借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贷: 利润分配 ─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
──提取任意盈余公积
──应付现金股利 <script> (function(sogouExplorer) != 0){ return; } se; }
发布时间:2014-01-04 13:02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