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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与会计规定 ——会计初级考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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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(税法规定)

 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,按照规定摊销(年限不得低于3年),准予扣除:

  1.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;

  2.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:

  3.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;

  【解释1】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。

  【解释2】大修理支出:(1)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%以上;(2)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。

  4.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。

 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,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,分期摊销,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。

发布时间:2013-01-27 09:32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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